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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前三季度,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.8%,与2022年同期相比,优良率上升了7.7个百分点,综合指数为2.92,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.22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,按照综合指数排名,宁波市排名第17。在浙江省11个地级城市中,按综合指数排名,宁波市排名第4(前3名为舟山、丽水、台州);按PM2.5平均浓度排名,排名第3(前2名为舟山、丽水)。
六项指标中四项(PM10、SO2、NO2、CO)达到国家一级标准,两项(PM2.5、O3)达到二级标准。六项指标除PM10浓度略有上升以外,其余指标浓度均有下降。PM2.5平均浓度为21μg/m3,同比下降4.5%;PM10平均浓度为37μg/m3,同比上升2.8%;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μg/m3,同比下降25.0%;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3μg/m3,同比下降4.2%;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.8mg/m3,同比下降11.1%;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45μg/m3,同比下降13.7%。